常山县房地产管理处房屋权属证书补发公告
[2010]常房补字第04号
兹有房屋所有权人徐小平坐落在东苑小区68幢中单元301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g2010000807,因不慎遗失,权利人已于2010年7月27日在《衢州日报》登报申明作废。现权利人提出补证申请,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常房权证g2010000807号《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有异议的,可以向常山县房地产管理处提出书面异议。如无异议,我单位将于公告十五日后补发《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公告
常山县房地产管理处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