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0]常房公字第02号
浙江常山跃华节日灯总厂:
根据常山县人民法院(2009)衢常民执字第408-2号执行裁定书的规定,你户坐落于常山县天马镇外港喜鹊弄、面积81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05040022的房屋已依法执行给许建新所有。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限你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该房屋所有权证交回本单位,逾期未交的该房屋所有权证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常山县房地产管理处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