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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管理
 

办理事项

房屋租赁管理 

 

办理程序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表。
2
、经办人对租赁的房屋进行查勘和测算。

3
、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

 

申报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 
2
、房屋租赁合同
 
3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
 
4
、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 住宅:100/
2
 非住宅: 100-1000/

办理地址

常山县房地产管理处一楼

联系电话

0570-501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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