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房屋租赁管理
办理程序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表。 2、经办人对租赁的房屋进行查勘和测算。 3、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
申报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赁双方的身份证 4、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 住宅:100元/套 2、 非住宅: 100-1000元/宗
办理地址
常山县房地产管理处一楼
联系电话
0570-5012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