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市安监站《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建安监[2007]7号)和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常安办〔2009〕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常山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围绕“实干兴县、项目强县”的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促发展”的理念,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三大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基础,强化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我县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系统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杜绝较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确保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等各项指标控制在市、县控制指标范围内,确保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稳定。
三、活动对象
“安全生产年”活动治理的对象是全县建设施工领域、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公交运行等行业及局属各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实施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常山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常山县规划建设局姚国清局长任组长,王芳、吴国强、王光华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安监站,具体负责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五、工作主要内容
(一)努力夯实“三大体系”。
在2008年度构筑的“三大体系”,即构筑责任落实、追究和考核体系、安全评价和督查体系、应急救援和综合防治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体系框架。一是修订完善安全责任书,突出量化考评、经济奖惩特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制定安全评价细则,强化安全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状况;三是根据常政办发[2009]27号《关于印发常山县2009年应急管理要点的通知》,加强城市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建设,重点抓好应急队伍组建、应急资源配备,并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认真开展“三项行动”。
1、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三非”、“三违”行为。
各单位要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多发性伤亡事故的规律和特点,进行有重点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有效地结合起来。及时进行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并制定周密的检查方案,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检查质量,坚决反对走形式、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我局将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以及“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三非”、“三违”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专项整治重点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以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专项整治重点是控制和预防施工中的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和各类坍塌等事故。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营专项整治中,城市供水要认真总结奥运安保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方法;城市供气要逐步规范供气安全的评估方式、内容和程序;城市公交要加强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管和对运输工具、设施的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投入运营;市政设施管养要重点对容易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事故的管网、泵站、污水污泥处理区域加强监测和防范,加强城市桥梁安全监管;城市公园广场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对各类游乐设施、供电设备、消防设施、景观设施及易发生事故的其他交通工具、娱乐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凡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或违反操作技术规程的一律停止运行。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各部门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竞赛等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制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各项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新职工“三级”(单位、科室、班组)教育,老职工年度安全知识继续教育,换岗教育,专业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
三、切实加强“三个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是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保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分析会,及时评价、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纠正各类安全问题,并落实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二是局办、局监察室和安监站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各部门单位还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报备、跟踪、防控机制,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实施全过程监管,直至隐患消除,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我局将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制度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隐患整治验收制度、逐项整改销号制度,落实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实行隐患整改责任制,继续深化完善预警监管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登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四是我局还鼓励和提倡各部门单位不断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方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安全创新工作被局里采纳或认可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履行职责,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机构的建设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养。我局安全生产重点单位(水司、环卫处、市政园林管理处、房管处、污水处理厂),有条件的要设立安全科,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无条件的要将安全职责落实到具体的科室负责监管。局其他单位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我局届时将对各单位安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责任制落实进行专项检查。
3、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建设系统安全管理水平新发展。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事故和灾害性天气应急救援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必要的安全经费,并采取成熟的安全技术,形成强有力制度、人员、经费、技术、应急管理等安全保障和支撑,稳步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六、实施步骤和措施
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2009年5月10日前)。局属各单位和建筑业企业,要按照我局“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统一部署,认真总结去年“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积极部署,将“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到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并对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摸底,确定有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单位和项目。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2009年5月11日~10月底)。各有关单位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主要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安全生产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三大体系”、“三项行动”、“三个建设”工作落实执行、施工现场各类措施落实情况等。同时,要指导和督促企业、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不得生产、经营和施工,同时,要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
3、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11月)。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活动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和隐患排查情况总结书面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监站)。届时,我局将成立“安全生产年”专项检查组,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结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全系统通报,并作为单位年度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年”活动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指导、协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我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及时上报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落实有关人员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按阶段上报有关总结材料和有关表格。
2009年5月6日